![]() |
||
![]() |
![]() 价格评估中采用的四种方法及其适用条件2019-11-28众诚评估下载文件:#file_name#
![]() 价格评估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和专业机构基于各类市场民事主体的聘请(或者委托)关系,根据特定目的,对约定财产(资产)在特定时点的价值(价格)进行分析,测算和判断并提供专业意见的市场服务行为。
一.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通过市场调查,选择3个或者3个以上与价格评估标的相同或者类似的可比实例或者参照物,分析比较价格评估标的与参照物之间的差异并进行调整,从而确定价格评估标的市场价格的方法。市场法的适用条件:
1.交易市场发育充分;
2.参照物及其与价格评估标的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可以搜集到。
二.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在办理价格评估事项时,按照价格评估标的在基准日的重置成本扣减各种损耗来确定价格评估标的价格的方法。成本法的适用条件:
1.具备可以采用的成本资料;
2.各种损耗可以量化。
![]() 三.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将价格评估标的的预期收益,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从而确定价格评估标的价格的一种方法。收益法的适用条件:
1.价格评估标的的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能用货币衡量;
2.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预测并能用货币衡量;
3.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四.专家咨询法
专家咨询法是指运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对所收集到的有关价格评估标的价格的专家意见进行分析处理,从而确定价格评估标的价格的方法。专家咨询法的适用条件:
1.价格评估标的属性特殊、专业性强,难以采用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
2.价格评估标的价格不取决于成本,其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历史价值等方面差异悬殊,可比性差。
在价格评估委托中,价格评估人员应当根据价格评估标的、价格内涵、价格评估目的及取得的相关资料选择一种最适宜的方法进行价格评估;也可以一种方法为主、其他方法为辅进行价格评估。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