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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院校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及评估方法2024-06-01下载文件:#file_name#
高等院校是科技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重要阵地,是生产和传播知识的重要场所,是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的重要主体。高校拥有的知识产权是其重要的无形资产,一方面体现了高校及其科研人员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另一方面也是高校服务国家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职能体现。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是关系到核心科技成果保护、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环节。
知识产权的概念 1.知识产权是指只有特定主体或者一定具体制定程序才能够有权利、获得利益或者行使控制权,而这些权利、利益和控制权均受到有效的法律管辖的一类财产性权利。 2.知识产权在法律上有自己的独立属性,其市场上的价值无可限量,其价值在知识社会有日益提高。 高等院校知识产权保护包括 (一)专利权、商标权; (二)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著作权及其邻接权; (四)高等学校的校标和各种服务标记; (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约定由高等学校享有或持有的其它知识产权。 高等院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定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 (二)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增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四)积极促进和规范管理高等学校科学技术成果及其他智力成果的开发、使用、转让和科技产业的发展。 高等院校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一)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知识产权工作的具体规划和保护规定; (二)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完善本校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本校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三)组织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开展知识产权课程教学和研究工作; (四)组织开展本校知识产权的鉴定、申请、登记、注册、评估和管理工作; (五)组织签订、审核本校知识产权的开发、使用和转让合同; (六)协调解决本校内部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 (七)对在科技开发、技术转移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有突出贡献人员予以奖励; (八)组织开展本校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九)其他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高等院校对以下标识依法享有专用权 (一)以高等学校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 (二)校标; (三)高等学校的其他服务性标记。 高等院校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途径 (一)转让; (二)对外投资; (三)许可使用; (四)合资合作; (五)无偿使用。 资产评估在高等院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作用 (一)量化知识产权价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了解知识产权价值,为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激励创新,形成科技研发的良好氛围,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 (四)增加合资合作中的谈判砝码,最大限度的争取利润分成; (五)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对侵权行为形成高效的价值赔偿威慑; (六)增加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展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优势; (七)展示高等院校资产管理部门及院校领导在知识产权管理、运用、保护、激励等方面的工作业绩; (八)在各种科技博览会中争取更多的合作机会。 高等院校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方法 (一)成本法:成本法是指通过计算知识产权的取得成本、维护成本和更新成本等来评估其价值。这种方法适用于知识产权的取得成本较高、维护成本较低的情况。 (二)市场法:市场法是以现行市场的某种相似资产作为参照物来确定知识产权价值的方法,它通过获得在市场中其他人对它将成为什么的判断共识,来测量未来经济效益的现值。这种方法适用于市场上已有类似知识产权的交易记录。 (三)收益法:收益法是指通过预测知识产权未来的收益来评估其价值。这种方法适用于知识产权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市场前景的情况。这种方法并未涉及到知识产权交易,更加公平合理,但受到未来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知识产权的预期收益具有较大的可变性。 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是高等院校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估方法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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